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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巨蛋案 都審委會「原則通過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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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大巨蛋這個案都已過了十多年至今還孵不出來,政府辦事效率實讓人感到十分不可思議,希望不要再耽擱了!首善之都台北實在需要一個像樣能上得了國際舞台的室內大巨蛋。

 

  
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志豪、莊琇閔/台北報導】
2010.10.19 02:45 am
 

數月前環評受挫的大巨蛋案,昨天在台北市政府都審專案委員會議中扳回一城。市府昨天召開都審專案委員會議,大巨蛋案獲得原則通過,主席都發局長丁育群說,「原則通過」是指交通、環境、量體等影響,相關單位必須再詳細說明,一併送大會確認。

環保局簡任技正盧世昌表示,遠雄的「大巨蛋」案在今年6月的環評中,因大規模擴增旅館、影城、商場等樓面,且未提出解決交通問題的替代方案遭否決,現在都審委員會雖過關,若未能另提替代方案重新申請重辦環評,或是沿用原通過的原開發版本,即使都審通過,仍不可動工。

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,直指市府有意護航大巨蛋,他表示市府延長改善期限到年底,如年底遠雄仍無法取得建照,市府將可依據BOT合約的規定無償解除契約,但市府卻有意「護航」,他呼籲委員應嚴加把關。

昨天與會的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代表指出,大巨蛋環評變更量體案在6 月28日遭到否決,主要就是開發量體與交通衝擊過大,超過環境涵容的臨界值,但遠雄巨蛋公司送審的修正案,量體僅較原案微幅縮小3.7%,減少的又是地下停車場,等於是把交通問題丟到外面來。

至於市府都審專案會議原則通過大巨蛋案,是否代表市府對遠雄釋出善意?市府發言人趙心屏否認,指大巨蛋案一切依法依程序進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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